排名前10的网上赌博网站

学术研究
孙中原:趣味中国逻辑教学——以《墨子·小取》为中心
日期:2025-03-12

趣味中国逻辑教学——以《墨子·小取》为中心*

孙中原

(排名前10的网上赌博网站 ,北京,100872)

【摘要】以《墨子·小取》为中心,论述趣味中国逻辑教学的主题,趣味性、普及性、通俗性与学术性、科学性、现代性相结合,用形象、生动与有趣的语言,现代科学方法,从典型案例,提升逻辑知识,领略中国逻辑的趣味神韵。整体阐发中国逻辑范畴、原理的理论体系与实践应用,分析论述中国逻辑在范畴、命题、推理等方面的理论贡献与实际运用。促进研究的现代化、科学化与世界化,表达的普及化、大众化与通俗化,叙述的生动性、形象性与趣味性,建构中国逻辑的学科、学术与话语体系,对今人的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,富有积极的启发借鉴意义。

【关键词】中国逻辑;教学;《墨子·小取》;范畴;原理

【作者简介】孙中原(1938-),河南郑州人,排名前10的网上赌博网站 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1956至1957年,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攻读哲学专业本科。1958至1961年,奉调在中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自然辩证法(科学技术哲学)与逻辑研究生班,师从杨献珍、艾思奇,专攻科技哲学与逻辑,研究生学历。1961至1964年,奉调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逻辑室,师从金岳霖、汪奠基、沈有鼎,研究中国逻辑史与古代文献。主要研究逻辑、哲学与传统文化。兼任中国墨子学会顾问,中国墨子学会原副会长,河南省墨子学会名誉会长,中国逻辑学会监事,中国逻辑学会原副会长,燕山大学、贵州民族大学兼职教授,中国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。出版著作80余种,发表论文400余篇。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通俗读物项目资助,批准号24VTS028。

*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通俗读物项目资助,批准号24VTS028。

引言

《小取》是中国逻辑的专业论文,墨家逻辑的简明教学纲要,是墨家“谈辩”一科的标准规范教材。以《小取》为中心,论述趣味中国逻辑教学的主题,趣味性、普及性、通俗性与学术性、科学性、现代性相结合,用形象、生动与有趣的语言,现代科学方法,从典型案例,提升逻辑知识,领略中国逻辑的趣味神韵。

整体阐发中国逻辑概念、原理的理论体系与实践应用,分析论述中国逻辑在概念、命题、推理等方面的理论贡献与实际运用。促进研究的现代化、科学化与世界化,表达的普及化、大众化与通俗化,叙述的生动性、形象性与趣味性,建构中国逻辑的学科体系、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,对今人的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,富有积极的启发借鉴意义。

《公输》载墨子游说鲁班与楚王, 巧设妙计,对鲁班说:“北方有人侮辱我,请您帮我把他杀掉!”鲁班说:“我讲仁义,从来不杀人!”墨子说,您造云梯,攻打宋国,屠戮百姓,您说“讲仁义,不杀一个人”,却杀戮更多百姓,这叫“不知类”,自相矛盾,鲁班被说服。楚王说:“好啊!我不攻打宋国了!”

墨子巧妙运用论证技艺,归谬反驳,成功说服鲁班、楚王,完成“止楚攻宋”的义举。墨家在百家争鸣辩论中,有独到的论证说服技艺与杰出运用。墨子、墨家与《墨经》,全面系统总结运用归谬法的逻辑工具,建立中国逻辑概念与原理的理论体系。

墨辩是辩论学说。《小取》开头“夫辩者”,指辩论学说,相当于古希腊辩论术dialectic:辩论的技巧方术。墨辩是先秦诸子百家争鸣辩论与古代科学思维认知表达方式的概括,世人普遍有效的逻辑工具。

一、辩学纲领

《小取》说:夫辩者,将以明是非之分,审治乱之纪,明同异之处,察名实之理,处利害,决嫌疑。焉摹略万物之然,论求群言之比。以名举实,以辞抒意,以说出故。以类取,以类予,有诸己不非诸人,无诸己不求诸人。

[①]这是墨家辩学的绪论,总纲,目的宗旨。墨家辩学,用来辨别真理与谬误,搞清治乱的规律,明确同异的所在,审查名实的道理,衡量处置利害,分辨真相与假像,认知世界的本来面目,汲取群众言论的精华。

“名”(语词概念)、“辞”(语句判断)、“说”(推理论证),是墨家逻辑的三大部门。“以类取,以类予,有诸己不非诸人,无诸己不求诸人”,是说根据类别证明(采取论点,建立论题),自己赞同论点,不能非难别人赞同,自己不赞同论点,不能要求别人赞同。这是辩学的基本规律,相当于西方逻辑的思维规律论,即同一律、矛盾律。

“辩”是中国逻辑的原称。晋代鲁胜《墨辩注序》把《墨经》改称《墨辩》《辩经》。“墨辩”术语,流传古今,兼指《墨辩》书名与“墨辩”学科名。今称“墨辩”,意指墨家逻辑。《小取》概括“辩”的认知功能,突出“辩”是正确的思维方法,探求真理的工具,标志“辩”在墨家逻辑体系中的核心地位。“辩”是墨家逻辑标示学科名称的一级范畴。“名、辞、说”三个部门,隶属于上位范畴“辩”,是标示思维论辩形式各部门的二级范畴。

“以名举实,以辞抒意,以说出故”,是辩学的结构定义,确认概念论、命题论与推理论,是墨家逻辑的核心内容,概括思维认知的基本形式,是语言表达的工具手段。“说”的实质,是揭示“辞”(推理的结论,论证的论题)成立的理由根据。

《小取》开篇,用“辩”概括思维论辩的理论学说,梁启超解释:“西语的逻辑,墨家叫做‘辩’。”

[②]把墨家辩学与西方逻辑接轨。古希腊有亚氏逻辑,古印度有因明正理,古中国有墨家辩学,近现代称墨家逻辑为“墨辩”“辩学”,把“辩”看做学科名,渊源于《小取》。

墨家“辩学”、荀子“名学”,都以“名辞说辩”作为思维表达的基本形式。“名辞说辩”,对应于今日说的概念、命题、推理与论证。是逻辑概念论、命题论、推理论与论证学说的架构。范畴对应,见表1。

表1范畴对应

中国逻辑学范畴

说、辩

今日逻辑学范畴

概念

命题

推理、论证

逻辑学知识部门

概念论

命题论

推理论、论证学说

《小取》说:“以名举实。”名(语词、概念)的实质,是举实、拟实,列举与摹拟事物。“以名举实”,是用语词、概念列举实物。“举”的定义,是“摹拟”,用摹拟事物性质、状态的语句、短语或摹状词,反映事物。用语句“举实”“拟实”,构成概念的内涵与外延。

名的作用,是列举事物。列举是模拟,“摹略”即反映、抽象、概括。列举、模拟、摹略,是人类对事物的认识作用。列举、模拟、摹略,是概念范畴的抽象概括作用,通过语言实现。

命题是表达判断的语句,有断定与真假可言。断定是对事物的认知,真假是对认知是否符合实际的评价。语句是表达完整意思的基本语言单位。“辞”相当于语句命题。其语言形式是语句,认知内容是命题。《小取》说:“以辞抒意。”即用语句表达判断命题。“意”是心中意思,判断命题。

墨家有独到的命题论,精研运用命题的技巧方术。在墨家的语境中,“尽”“俱”表全称命题。“或”“有”表特称命题。《小取》说:“或也者,不尽也。”“或”是特称量词。它的定义是“不尽”,即不是全部。《鲁问》载墨子与彭轻生子辩论的故事:

彭轻生子曰:“往者可知,来者不可知。”子墨子曰:“借设尔亲在百里之外,则遇难焉,期以一日也,及之则生,不及则死。今有固车良马于此,又有驽马四隅之轮于此,使子择焉,子将何乗?”对曰:“乘良马固车可以速至。”子墨子曰:“焉在不知来?”

彭轻生子说:“过去的事情可以知道,未来的事情不能知道。”墨子说:“假如你的父母在百里以外,遇到危难,只容一天的时间,你能赶到,他们就能活,不能赶到,他们就会死。现在有坚固的车和好的马,也有劣马和四方轮子的车,让你选择,你将乘哪一种?”彭轻生子回答说:“用坚固的车和好的马,可以迅速赶到。”墨子说:“既然这样,怎么能说不能知道未来呢?”

这是从假设的前提出发,进行推论,批评彭轻生子“未来不可预知”(来者不可知)的论点,证明墨子“未来可预知”(来者可知)的论点。“借”,指凭借、假借、假设、假使、假定。“假”可以指虚假,即与事实相反,是“是非”的“非”,即错误。也可指假设,即虚拟的联系、条理、道理。

《小取》说:“假者,今不然也。”“假”是古代逻辑术语,相当于假言命题、假说。假设是假定、设想,并非表示当前的事实。从假设的前提出发,引出一定的结论,断定前提与结论的关系,是假言推论或命题。

二、推理论

《小取》说:“或也者,不尽也。假者,今不然也。效者,为之法也,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。故中效,则是也;不中效,则非也。此效也。譬也者,举他物而以明之也。侔也者,比辞而俱行也。援也者,曰“子然,我奚独不可以然也?”推也者,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,予之也。是犹谓也者,同也。吾岂谓也者,异也。”

这是墨家辩学的推理论,分“譬、侔、援、推”四种。

(一)譬喻推论

墨子言必有譬。《非攻下》载墨子说:“今天下之诸侯,多攻伐并兼,则是有誉义之名,而不察其实也,此譬犹盲者之与人,同命白黑之名,而不能分其物也。”“此譬犹”“譬犹”“是犹”,是譬喻推论的联结词。

《小取》对“譬”的定义:“譬也者,举他物而以明之也。”即列举另一事物,说明这一事物。这相当于类比推论。《小取》定义“譬”式推论的联结词:“是犹谓也者,同也。”“吾岂谓也者,异也。”“是犹谓”(“譬”“若”),是论证两个事物的相同相似,意谓着譬式推论的建立。“吾岂谓”(“不若”),是论证两个事物的不同,意谓着对譬式推论的反驳。墨子擅长说理(讲道理),常以“若”“犹”等联结词,连带譬喻,有类比推论的意义。

(二)比词类推

《小取》说:“侔也者,比辞而俱行也。”孙诒让注:“侔,齐等也,谓辞义齐等,比而同之。”《庄子·大宗师》注:“侔者,等也,同也。”“亦从也。”从“侔”的本义与“比辞而俱行”的定义看,“侔”是比词类推:排比句的类比推理。《小取》提供据以为推的语言表达式,有“是而然”“是而不然”“不是而然”“一周而一不周”“一是而一非”五种,列举大量同类事例,作为推论正反两面的示范。

(三)援例推论

《小取》定义说:“援也者,曰:‘子然,我奚独不可以然也?’”援是援引对方主张,作为类比推论的前提,以引申出自己同样的主张,叫援例类推。“援”是以同一律、矛盾律为根据的很有用的辩论方式,为当时其他学派的思想家所广泛采用。

公孙龙子在辩论中,对援例类推运用娴熟。宗奉孔子的儒者孔穿(孔子六世孙)受众人委托,专程到赵国与公孙龙子辩论,公孙龙子援引孔子赞同的“楚人异于人”的命题,类比论证自己“白马异于马”的命题,驳得孔穿“无以应”。这是公孙龙子巧妙运用援例类推进行辩论的结果。

(四)归谬推论

“推”是归谬式类比推理,简称归谬类推,《小取》定义说:“推也者,以其所不取之,同于其所取者,予之也。”对方赞成“彼”命题,不赞成“此”命题,我则向对方证明“此与彼同类”,如果对方仍不赞成“此”命题,则陷于自相矛盾,从而用逻辑的力量,迫使对方赞成“此”命题。

这种论辩方式,是归谬法与类比推理的结合,含有演绎与归纳的成分,有必然性与很强的说服力,生动形象,富有感染力,是百家争鸣的得力工具,行之有效,为各家各派喜用常用。精研为争鸣辩论服务的论证说服技艺,是墨家辩学的特色。

推(狭义),指归谬类推。《小取》说:“推也者,以其所不取之,同於其所取者,予之也。”即我提出一个论证,证明对方所不赞成的论点,与对方所赞成的论点,是属于同类,把这个论证给予对方,如果对方把不赞成改为赞成,对方就被我说服。如果对方仍坚持不赞成,就陷于自相矛盾、荒谬与背理。根据强调重点的不同,“推”简称为归谬类推,即归谬式类比推论,或简称归谬类比,或称类比式归谬推论,简称类比归谬。

“推”是归谬法(演绎推论)与类比推论的结合。其中归谬法,是从对方论点推出荒谬,驳倒对方,是讲道理,是以同一律、矛盾律为根据的演绎推论。其中类比推论,是列举类似案例,比较论证,是摆事实的初步归纳。传统推论,见表2。

表2传统推论

层级

推论范畴

推论特质

一级

推(广义),推类,类推,推理,推故

类比、归纳与演绎的综合论证

譬喻式类比推论,含演绎成分(以类取)


比词式类比推论,含演绎成分(以类取)


援例式类比推论,含演绎成分(以类取)


推(狭义)

归谬式类比推论,含演绎成分(以类予)


归谬法,是从对方论点出发,引出荒谬(包含逻辑矛盾,或同已知事实与真理矛盾),从而驳倒对方论点的方法。其公式是:(P→(Q∧¬Q))→¬P。读为:如果P(对方论点),那么Q并且非Q(矛盾),那么非P(否定对方论点)。用古汉语表达的名辩逻辑,有自身独特的表达方式,与西方逻辑的形式规律,具有共同的逻辑本质。归谬法,见表3。

表3归谬法

类型

名称

定义规则

别称

墨辩

定义:以其所不取之,同于其所取者,予之也。

规则:以类取,以类予。有诸己不非诸人,无诸己不求诸人

明小不明大,知小不知大,不知类

逻辑

辩论术

Dialectic

定义:揭露对方矛盾,以战胜对方的方术

规则:对立陈述不能同真;¬(Q∧¬Q)

辩证法,归谬法,归于不可能

三、谬误论

《小取》说:

夫物有以同,而不率遂同。辞之侔也,有所至而正。其然也,有所以然也;其然也同,其所以然不必同。其取之也,有所以取之;其取之也同,其所以取之不必同。是故辟、侔、援、推之辞,行而异,转而诡,远而失,流而离本,则不可不审也,不可常用也。故言多方、殊类、异故,则不可偏观也。

这是《小取》的谬误论,驳斥诡辩论。

一、“是而然”(前提肯定,结论也肯定)的比词类推

“白马,马也;乘白马,乘马也。骊马,马也;乘骊马,乘马也。获,人也;爱获,爱人也。臧,人也;爱臧,爱人也。此乃是而然者也。”

白马是马,乘白马是乘马。骊马是马,乘骊马是乘马。获是人,爱获是爱人。臧是人,爱臧是爱人。这是属于“是而然”(前提肯定,结论也肯定)的情况。

“是而然”的“侔”,是在肯定前提主、谓项前,各加一个表示关系的动词,从而得到一个肯定的结论。其公式是:A=B,并且CA=CB。如:黑马是马;乘黑马是乘马。又如:获是人;爱获是爱人。这是由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推理,推理形式有必然性。前提中肯定黑马是马,结论中必然可以肯定乘黑马是乘马。前提中肯定获是人,结论中必然可以肯定爱获是爱人。

传说公孙龙乘白马过关,向守关人诡辩说,因为他乘的是白马,所以乘的不是马,意思不是说“白马”与“马”两个概念不同,而是说“白马”特殊类,不具有“马”一般类的实质性质,这是谬论。

二、是而不然(前提肯定,结论否定)的比词类推

“获之亲,人也;获事其亲,非事人也。其弟(指妹妹),美人也;爱娣,非爱美人也。车,木也;乘车,非乘木也。船,木也;入船,非入木也。盗,人也;多盗,非多人也;无盗,非无人也。奚以明之?恶多盗,非恶多人也;欲无盗,非欲无人也。世相与共是之。若若是,则虽“盗,人也;爱盗,非爱人也;不爱盗,非不爱人也;杀盗,非杀人也”,无难矣。此与彼同类,世有彼而不自非也,墨者有此而非之,无他故焉,所谓‘内胶外闭’,与‘心无空乎内,胶而不解’也。此乃是而不然者也。”

获的父母是人,获事奉她的父母不能说是“事奉人”(指作别人的奴仆)。她的妹妹是美人,她爱妹妹不能说是“爱美人”(指爱美色)。车是木头做的,乘车不能说是“乘木头”(指乘一根未加工的木头)。船是木头做的,入船不能说是“入木”(指进入木头)。

强盗是人,但某地强盗多,不能简单地说“某地人多”;某地没有强盗,也不能简单地说“某地没有人”。怎么知道这一点呢?讨厌某地强盗多,并不是讨厌某地人多;想让某地没有强盗,并不是想让某地没有人。

世上的人大家都赞成这一些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么我们说“强盗是人,爱强盗却不能说是‘爱人’,不爱强盗不能说是‘不爱人’,杀强盗也不能简单地说是‘杀人’(指杀好人,犯杀人罪)”,应该没有困难。

后者与前者是属于同类,世人赞成前者,而不自以为不对,墨家的人主张后者,却加以反对,没有其他的原因:这就是所说的“内心胶结,对外封闭,听不进不同意见”,与“心里边没有留下一点空隙,胶结而解不开”的缘故。这是属于“是而不然”(前提肯定,结论否定)的情况。

“是而不然”的“侔”,是在肯定前提主、谓项前,各加同样的词项后,构成的结论,却是否定的。这是由于在前提主、谓项前,各加同样词项后,组成的新词项,转化为不同的意义,发生“行而异,转而诡,远而失,流而离本”的逻辑谬误。

如车是木,乘车不能说是乘木(乘未加工的原木)。船是木,入船不能说是入木(进棺材)。获的父母是人,获事奉父母,不能说是“事人”(做别人的奴仆)。获的妹妹是美人,获爱妹妹,不能说是“爱美人”(好色)。爱妹妹与爱美人是两种不同的感情。

公式:A=B,并且CA≠CB。如:盗是人。多盗不是多人。无盗不是无人。恶多盗(讨厌强盗多)不是“恶多人”(讨厌人多)。欲无盗(采取措施想让没有强盗)不是“欲无人”(想让没有人)。爱盗不是“爱人”(爱好人)。不爱盗不是“不爱人”(不爱好人)。杀盗(正当防卫,杀无恶不赦的强盗)不是“杀人”(杀好人,犯杀人罪)。

墨家“杀盗非杀人”的命题,是在特定意义上说的。在正当防卫的条件下,杀无恶不赦的强盗,不是通常意义下的“杀人”(杀好人,犯杀人罪)。这是通过大量同类事例,合理类推的结论,是墨家用心总结“是而不然”“侔”式推论的政治用意。

三、不是而然(前提否定,结论肯定)的比词类推

“读书,非书也;好读书,好书也。斗鸡,非鸡也;好斗鸡,好鸡也。且入井,非入井也;止且入井,止入井也。且出门,非出门也;止且出门,止出门也。若若是:“且夭,非夭也;寿且夭,寿夭也。‘有命’,非‘命’也;非‘执有命’,‘非命’也。”无难矣。此与彼同类,世有彼而不自非也,墨者有此而非之,无他故焉:所谓‘内胶外闭’,与‘心无空乎内,胶而不解’也。此乃不是而然者也。”

“读书”不等于“书”,“好读书”却等于“好书”。“斗鸡”不等于“鸡”,“好斗鸡”却等于“好鸡”。“将要入井”不等于“入井”,阻止“将要入井”却等于阻止“入井”。“将要出门”不等于“出门”,阻止“将要出门”却等于阻止“出门”。

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么我们说“‘将要夭折’不等于‘夭折’,阻止‘将要夭折’却等于阻止‘夭折’(即采取措施使‘将要夭折’的人有寿,却是真的把‘夭折’的人转变为长寿)。儒家主张‘有命’论,不等于真的有‘命’这东西存在;墨家‘非执有命’,却等于‘非命’(即墨家反对儒家坚持有命的论点,却等于实实在在地否定‘命’的存在)”,应该没有困难。

“不是而然”的“侔”,是在一个词组中,减去一个成分不成立,而在增加一个成分的情况下,再减去这个成分却成立。其前提是否定的,结论是肯定的,所以叫“不是而然”。公式:A≠B,并且CA=CB。

如:“读书”不是“书”。“好读书”是“好书”;“斗鸡”不是“鸡”。“好斗鸡”是“好鸡”;“将要入井”不是“入井”。阻止“将要入井”是阻止“入井”;“将要出门”不是“出门”。阻止“将要出门”是阻止“出门”;“将要夭折”不是“夭折”。阻止“将要夭折”是阻止“夭折”;“有命”不是“命”。“非执有命”是“非命”。

最后一例的意思是,儒家宣扬“有命”论,不等于真的有“命”存在。墨家反对儒家坚持“有命”论,则是确实否定“命”的存在(《墨子》有《非命》一篇,论证“非命”,即否定命的存在的命题)。

墨家用大量日常生活中的事例,类比说明当时百家争鸣中的争论问题,论证自己学说,驳斥论敌言论。墨家总结“不是而然”的“侔”,其政治用意,是反对儒家的宿命论,解决当时学派争论的问题。百家争鸣,促进中国逻辑诞生;中国逻辑诞生,促进百家争鸣问题的解决。

四、一周而一不周(一种说法周遍,一种说法不周遍)的比词类推

“爱人,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;不爱人,不待周不爱人。失周爱,因为不爱人矣。乘马,不待周乘马,然后为乘马也。有乘于马,因为乘马矣。逮至不乘马,待周不乘马,而后为不乘马。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。”

说“爱人”,必须周遍地爱所有的人才可以说是“爱人”;说“不爱人”,不依赖于周遍地不爱所有的人。没有做到周遍地爱所有的人,因此就可以说是“不爱人”。说“乘马”,不依赖于周遍地乘过所有的马,才算是“乘马”。

至少乘过一匹马,就可以说是“乘马”。但是说到“不乘马”,依赖于周遍地不乘所有的马,然后才可以说是“不乘马”。这是属于“一周而一不周”(一种说法周遍,一种说法不周遍)的情况。

“一周而一不周”,是分析—个语言构造AB,有时A(动作或关系)周遍于B的各个分子,有时则不然。墨家列举以下四个例子:

第一,“爱人”一词“周”。即“爱”要求周遍所有的人,即必须“爱”所有的人,连一个人也不遗漏。这是阐述墨家最终的政治伦理理想的标准,与有些人(如强盗)不可爱的现实状况无关。

第二,“不爱人”一词“不周”。即“不爱人”不要求周遍地不爱所有的人,才算是“不爱人”。只要不爱任意一个人,就算是“不爱人”。

第三,“乘马”一词“不周”。即“乘马”不要求周遍地乘了所有的马,才算是“乘马”。只要乘了任意一匹马,就算是“乘马”。

第四,“不乘马”一词“周”。即“不乘马”要求不乘任何一匹马,才算是“不乘马”。这里的“周”,就“乘马”和“不乘马”这种日常生活的例子而言,相当形式逻辑说的“周延”。

按照形式逻辑规则,“我乘马”,“乘马”一词不周延,只要乘一匹马,就可以说:“我乘马。”而“我不乘马”,“乘马”一词周延,即必须周遍地不乘所有的马,才可以说:“我不乘马。”

这里的“周”,就“爱人”“不爱人”这种涉及墨家特殊政治伦理理想的例子而言,不相当于形式逻辑所说的“周延”。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则,“我爱人”,“爱人”一词不周延,只要爱一个人,就可以说:“我爱人。”而“我不爱人”,“爱人”一词周延,即必须周遍地不爱所有的人,才可以说:“我不爱人。”而这正好与墨家的说法相反。

这种矛盾情况,从逻辑的最新发展来看,可有一种解释,即逻辑有不同的分支,不同的领域。通常形式逻辑所讲的领域,是事实、现实、真值的领域,是真值逻辑(真势逻辑)。墨家说的“爱人要求周遍”“不爱人不要求周遍”,说的是政治伦理理想、道德义务(简称道义)的领域,与事实、现实、真值的领域无关,是道义逻辑,义务逻辑。[③]

五、一是而一非(一种说法成立,一种说法不成立)的比词类推

“居于国,则为居国;有一宅于国,而不为有国。桃之实,桃也;棘之实,非棘也。问人之病,问人也;恶人之病,非恶人也。之马之目眇,则为“之马眇”;之马之目大,而不谓“之马大”。之牛之毛黄,则谓“之牛黄”;之牛之毛众,而不谓“之牛众”。一马,马也。二马,马也。“马四足”者,一马而四足也,非两马而四足也。一马,马也。二马,马也。“马或白”者,二马而或白也,非一马而或白。此乃一是而一非也。”

居住在某一国内,可以简称为“居国”;有一住宅在某一国内,却不能简称为“有国”。桃树的果实称为“桃”,棘树的果实却不称为“棘”(称为枣)。探问别人的疾病可以简称为“探问人”,讨厌别人的疾病却不能简称为“讨厌人”。人的鬼魂不等于人,兄的鬼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权且代表兄。祭人的鬼魂不等于祭人,祭兄的鬼魂可以权且说是祭兄。

这个马的眼睛瞎,可以简称为“这马瞎”;这个马的眼睛大,却不能简称为“这马大”。这个牛的毛黄,可以简称为“这牛黄”;这个牛的毛众(指牛毛长得茂密),却不能简称为“这牛众”(牛众是指牛的个数多)。

一匹马是马,两匹马是马,说“马四足”,是指一匹马四足,不是指两匹马四足;但是说“马或白”(指有的马是白的),却是在至少有两匹马的情况下才可以这样说,如果在只有一匹马的情况下就不能这样说。这是属于“一是而一非”(一种说法成立,一种说法不成立)的情况。

“一是而一非”,是说有两个语句结构f(x)和g(x),当用A代入其中的x时,二者等值。当用B代入其中的x时,二者不等值。即:f(A)=g(A);f(B)≠g(B)。如“居于国”,可以简称为“居国”(居住在一个国家里)。而“有一宅于国”,却不能简称为“有国”(领有一个国家)。

桃树的果实叫“桃”,棘(酸枣)树的果实却不叫“棘”。“问人之病”是“问人”,“恶人之病”却不是“恶人”(讨厌人)。这个马的眼睛瞎,可以叫“这马瞎”。这个马的眼睛大,却不能叫“这马大”。

这个牛的毛黄,可以叫“这牛黄”。这个牛的毛众(浓密),却不能叫“这牛众”(个数多)。“马四足”中的马,指—匹马。“马或白”(有马白)中的马,指两匹以上。比词类推公式,见表4:

表4 比词类推公式

侔式推论

公式

是而然

A=B,CA=CB

是而不然

A=B,CA≠CB

不是而然

A≠B,CA=CB

一周而一不周

AB一语,有时A遍及B各分子,有时則否

一是而一非

F(A)=g(A),f(B)≠g(B)

《小取》要求注意事物与语言的复杂性、多样性,推论要准确地使用概念、判断,不然会出现谬误与诡辩。墨家逻辑是百家争鸣的武器与辩论工具。《小取》讨论谬误论与驳斥诡辩论,体现墨家逻辑的应用性、实践性与批判性。

参考文献

孙中原趣味中国逻辑教学著作

1.《中国逻辑史》(先秦)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。

2.《中国逻辑学》,中国台湾台北水牛出版社1993年。

3.《诡辩和逻辑名篇赏析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。

4.《诡辩与逻辑名篇赏析》,中国台湾台北市水牛出版社1993年。

5.《诸子百家的逻辑智慧》,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。

6.《中国逻辑研究》,商务印书馆2006年。

7.《中华先哲的思维艺术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。

8.《逻辑哲学讲演录》,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。

9.《中国逻辑学十讲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。

10.《中国逻辑学趣谈》,商务印书馆2016年。

11.《诸子百家逻辑故事趣谈》,商务印书馆2017年。

12.《诡辩与逻辑名篇趣谈》,商务印书馆2018年。

13.《墨学与中国逻辑学趣谈》,商务印书馆2017年。

14.《中华先哲思维技艺趣谈》,商务印书馆2022年。


*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《<墨经>绝学的E考据和元研究》阶段性成果,批准号19VJX001。

[①]引《墨子》只标篇名。原文校勘训诂,见孙中原《墨子解读》,北京: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。

[②]梁启超《墨子学案》,北京:商务印书馆1921年版,第92页。

[③]参见孙中原《天下兼相爱则治,交相恶则乱》,《光明日报》(理论版)2016年1月20日。